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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橋架載荷強度試驗要求
電纜橋架載荷強度試驗要求應符合這幾點,內容來源于《T/CECS 31-2017鋼制電纜橋架工程技術規程》3.8試驗
3.8試驗
3.8.1本規程附錄B的載荷試驗分為托盤、梯架載荷試驗和支、吊架載荷試驗兩種。
(l)托盤、梯架產品的載荷能力試驗按簡支梁型式進行,較按連續梁更偏于安全。
(2)支、吊架的單體產品(試樣)的承載能力的試驗,按實際支承型式固定。對于托盤、梯架為等距多跨連續梁的情況,其作用在中間支、吊架的支承力最大。
支、吊架的強度判斷準則為:在試驗載荷作用下,試件未產生永久性變形時,該試件即滿足強度要求;未發生明顯偏移或未出現卡接式托臂下滑時,該試件即滿足穩定性要求。
附錄B所示撓度檢測分為托盤、梯架和支、吊架兩種。
試驗測定的撓度值符合本規程第3.5.11條、第3.5.12條規定時,則該試件滿足剛度要求。
3.8.2本條對各類電纜橋架防腐蝕試驗的標準作了比較。
3.8.3本條對電纜橋架鍍鋅層性能試驗提出要求。厚度(附著量)采用《金屬鍍層鐵類材料的熱浸鍍鋅涂層用重量測定法單位面積重量》ISO1460或按現行國家標準《金屬覆蓋層覆蓋層厚度測量陽極溶解庫侖法》GB/T4955、《磁性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覆蓋層厚度測量磁性法》GB/T4956的規定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