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章
GB4706檢驗標準與測試方法介紹
檢驗標準:
1.符合“3C認證”要求,CNCA—01C—016:2007《 電氣電子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
1.符合“3C認證”要求,CNCA—01C—016:2007《 電氣電子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
2.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GB 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
檢驗項目:
1.標志和說明
主要包括對器具的銘牌標志、開關的不同檔位標志、控制器的不同檔位標志及調節方向標示、使用說明書的內容等視檢進行核查,并對標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進行試驗
1.標志和說明
主要包括對器具的銘牌標志、開關的不同檔位標志、控制器的不同檔位標志及調節方向標示、使用說明書的內容等視檢進行核查,并對標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進行試驗
2.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應有足夠的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使用IEC 61032 B型試驗探棒、IEC 61032 13號試驗探棒及IEC 61032 41號試驗探棒進行試驗。
應有足夠的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使用IEC 61032 B型試驗探棒、IEC 61032 13號試驗探棒及IEC 61032 41號試驗探棒進行試驗。
II類器具和II類結構,應對防止與基本絕緣和僅用基本絕緣與帶電部件隔離的金屬部件意外接觸有足夠的保護。應只能觸及到那些由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與帶電部件隔離的部件。
3.輸入功率和電流
器具以額定電壓供電,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工作,所有能同時工作的電路都處于工作狀態,用功率儀測量穩定后的總輸入功率或一個工作周期間的平均輸入功率。
器具以額定電壓供電,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工作,所有能同時工作的電路都處于工作狀態,用功率儀測量穩定后的總輸入功率或一個工作周期間的平均輸入功率。
4.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工作溫度下,器具的泄漏電流不應過大,而且其電氣強度是足夠的。
工作溫度下,器具的泄漏電流不應過大,而且其電氣強度是足夠的。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
泄漏電流通過用GB/T 12113圖4所描述的電路進行測量,泄漏電流不應超過標準(GB 4706.1-2005)規定的限值。
工作溫度下的電氣強度:
按表4(GB 4706.1-2005)規定的試驗電壓進行電氣強度試驗,在試驗期間不應出現擊穿。
按表4(GB 4706.1-2005)規定的試驗電壓進行電氣強度試驗,在試驗期間不應出現擊穿。
5.耐潮濕
器具外殼按器具分類提供相應的防水等級,除IPX0外,器具按GB4208規定經受試驗。
器具外殼按器具分類提供相應的防水等級,除IPX0外,器具按GB4208規定經受試驗。
溢水試驗:
用0.5L含1%的NaCl溶液均勻地倒在爐腔內底板上。能承受6.2的常溫下的電氣強度測試,并具視檢應表明在絕緣上沒有能導致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降低到低于規定值的水跡。
潮濕試驗:
保持箱內相對濕度為(93±3)%,溫度為20℃-30℃之間。將整機可拆卸部件與主體一起放置預先配置好的潮濕箱內,經48h后取出重新組裝,立即進行6.2的電氣強度和泄漏電流試驗,應符合其規定。
保持箱內相對濕度為(93±3)%,溫度為20℃-30℃之間。將整機可拆卸部件與主體一起放置預先配置好的潮濕箱內,經48h后取出重新組裝,立即進行6.2的電氣強度和泄漏電流試驗,應符合其規定。
6.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潮濕試驗后)泄漏電流:
(潮濕試驗后)泄漏電流:
試驗電壓:1.06倍額定電壓,在室溫不通電狀態下,潮濕試驗后,移出試驗箱立即(1min之內)進行泄漏電流試驗。
測量在電源的任一極和連接金屬箔的易觸及金屬部件之間進行。被連接的金屬箔面積不超過20cm×10cm(摸擬人手掌的大?。?,且與絕緣材料的易觸及表面相接觸。必要時移動金屬箔,以使所有表面均經受測試。
7.結構
根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GB 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來進行結構的判定。
根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GB 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來進行結構的判定。
8.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永久連接到固定布線的器具應提供允許連接柔性軟線的一組接線端子;不打算永久性連接到固定布線的器具,應提供合適的電源連接裝置。
電源軟線的規格(GB 5013.1)應符合標準(GB 4706.1-2005)要求。
軟線固定裝置應滿足標準(GB 4706.1-2005)要求,且應能勝任其功能。
器具輸入插口應滿足標準(GB 4706.1-2005)要求,互連軟線應符合電源軟線的要求。
9.接地措施
在接地端子與易觸及的金屬部件之間進行測試,接地電阻≤0.1Ω。
在接地端子與易觸及的金屬部件之間進行測試,接地電阻≤0.1Ω。
10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
器具的結構應使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應足以承受器具可能經受的電氣應力。
器具的結構應使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應足以承受器具可能經受的電氣應力。
考慮到表15(GB 4706.1-2005)中過壓類別對應的額定脈沖電壓,電氣間隙應不小于表16(GB 4706.1-2005)中的規定值。
爬電距離應不小于表17、表18中與其工作電壓相應的值,并考慮材料的類別和污染等級。
附加絕緣和加強絕緣應有足夠的厚度,或有足夠的層數,以經受器具在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電氣應力。
有關的非金屬材料零件,對點燃和火焰蔓延應具有足夠的抵抗力,并依據GB/T 5169.11進行灼熱絲試驗。
- 上一個:
- 吸油煙機檢測標準與試驗方法介紹
- 下一個:
- 小家電商品質量檢驗要求與測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