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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防護等級包括的防塵和防水等級的具體含義
IP防護等級試驗主要考核對人體觸及危險帶電部件的防護以及固體異物進入或水進入外殼內設備的防護。
IP代碼的組成:
常用的第一位特征數字(0-6)代表防塵等級0級-6級,第二位特征數字(0-8)代表防水等級0級-8級。若只做防塵試驗,防水數字用X表示,只做防水試驗,防塵用X表示。如IP6X防塵試驗,IPX7防水試驗等。
常用的IP防護等級包括:IP54、IP55、IP65、IP66、IP67、IP68以及用戶自定義的防塵和防水試驗條件進行試驗。
一、IP防護等級包括的防塵和防水等級的具體含義:
1、防水試驗等級所表示的含義(IPX0-IPX9):
IPX0:表示沒有防護;
IPX1:防水垂直方向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滴水箱進行試驗,測試時間10分鐘;
IPX2:防止當外殼在15°傾斜時垂直方向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滴水箱,水流量3mm/min,每個傾斜位置2.5分鐘;
IPX3:外殼垂直面在60°范圍內淋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擺管淋雨裝置,測試時間10分鐘;
IPX4:防止在外殼的各個方向濺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擺管淋雨裝置,與垂直方向±180°范圍濺水,測試時間10分鐘;
IPX5:防止在外殼的各個方向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直徑為6.3mm噴嘴,距離樣品2.5-3米遠進行噴水,測試時間至少3分鐘;
IPX6:防止在外殼的各個方向強烈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直徑為12.5mm噴嘴,距離樣品2.5-3米遠進行強烈噴水,測試時間至少3分鐘;
IPX7:防止浸入規定壓力的水中經規定時間后,應無有害影響(短時浸水),使用潛水箱,水面在外殼頂部至少0.15m,外殼底面在水面下至少1米,測試時間30min;
IPX8:防止持續浸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潛水箱,其防水深度和測試時長依據生產廠和用戶共同協商確定;
IPX9:防止向外殼每個方向噴射高溫、高壓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扇形噴嘴在轉臺上對小型外殼進行不同角度的噴射(每個方向30秒),以及對大型樣品在距離175mm±25mm的位置噴射,測試時長至少3分鐘。
2、防塵試驗等級所表示的含義(IP0X-IP6X):
2.1、對接近危險部件的防護
IP0X:表示無防護;
IP1X:防止手背接近危險部件,直徑50mm球形試具應與危險部件保持足夠的間隙;
IP2X:防止手指接近危險部件,直徑12mm,長80mm的鉸接試指應與危險部件保持足夠的間隙;
IP3X:防止工具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2.5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IP4X:防止金屬線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1.0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IP5X:防止金屬線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1.0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IP6X:防止金屬線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1.0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2.2、防止固體異物進入
IP0X:表示無防護;
IP1X:防止直徑不小于50mm的固體異物,直徑50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2X:防止直徑不小于12.5mm的固體異物,直徑12.5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3X:防止直徑不小于2.5mm的固體異物,直徑2.5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4X:防止直徑不小于1.0mm的固體異物,直徑1.0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5X:防塵,進入的灰塵量不能影響設備的運行和安全(需要用沙塵箱進行試驗,可以不抽負壓);
IP6X:要求塵密,殼體內部不能有灰塵進入(沙塵箱進行試驗,必須抽負壓,使殼體內外部形成負壓差)。
二、需要進行IP防護等級試驗的產品涵蓋:
戶外機箱、戶外機柜、配電箱、配電柜、控制器、戶外燈具、標識牌、水表、水下攝像機、防水手機、氣象儀器、電力設備、軌道交通、工業巡檢機器人、智能穿戴設備等。
三、IP防護等級試驗執行標準: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 4208-2017,IEC60529:201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 4208-2008,IEC60529:2001
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8部分:淋雨試驗GJB150.8A-2009
軍用計算機通用規范GJB 322A-1998
軍用電子測試設備通用規范GJB 3947A-2009
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外殼防水試驗GJB 4.13-1983
技術偵察裝備通用技術要求第7部分:環境適應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JB 1621.7A-2006
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QC/T 413-2002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4部分:氣候負荷GB/T 28046.4-2011,ISO 16750-4:2006
道路車輛防護等級(IP代碼)電氣設備對外來物、水和接觸的防護ISO 20563:2013
計算機通用規范第4部分:工業應用微型計算機GB/T9813.4-2017
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GB/T 25119-2010,IEC60571:2006
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EN 50155:2017
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第1部分:牽引逆變器技術規范T/CAMET 04002.1-2018
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第2部分:輔助變流器技術規范T/CAMET 04002.2-2018
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第3部分:充電機技術規范T/CAMET 04002.3-2018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基本試驗方法GB/T 7261-2016
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第27部分:產品安全要求GB/T14598.27-2017,IEC 60255-27:2013
IP代碼的組成:
常用的第一位特征數字(0-6)代表防塵等級0級-6級,第二位特征數字(0-8)代表防水等級0級-8級。若只做防塵試驗,防水數字用X表示,只做防水試驗,防塵用X表示。如IP6X防塵試驗,IPX7防水試驗等。
常用的IP防護等級包括:IP54、IP55、IP65、IP66、IP67、IP68以及用戶自定義的防塵和防水試驗條件進行試驗。
一、IP防護等級包括的防塵和防水等級的具體含義:
1、防水試驗等級所表示的含義(IPX0-IPX9):
IPX0:表示沒有防護;
IPX1:防水垂直方向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滴水箱進行試驗,測試時間10分鐘;
IPX2:防止當外殼在15°傾斜時垂直方向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滴水箱,水流量3mm/min,每個傾斜位置2.5分鐘;
IPX3:外殼垂直面在60°范圍內淋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擺管淋雨裝置,測試時間10分鐘;
IPX4:防止在外殼的各個方向濺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擺管淋雨裝置,與垂直方向±180°范圍濺水,測試時間10分鐘;
IPX5:防止在外殼的各個方向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直徑為6.3mm噴嘴,距離樣品2.5-3米遠進行噴水,測試時間至少3分鐘;
IPX6:防止在外殼的各個方向強烈噴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直徑為12.5mm噴嘴,距離樣品2.5-3米遠進行強烈噴水,測試時間至少3分鐘;
IPX7:防止浸入規定壓力的水中經規定時間后,應無有害影響(短時浸水),使用潛水箱,水面在外殼頂部至少0.15m,外殼底面在水面下至少1米,測試時間30min;
IPX8:防止持續浸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潛水箱,其防水深度和測試時長依據生產廠和用戶共同協商確定;
IPX9:防止向外殼每個方向噴射高溫、高壓水應無有害影響,使用扇形噴嘴在轉臺上對小型外殼進行不同角度的噴射(每個方向30秒),以及對大型樣品在距離175mm±25mm的位置噴射,測試時長至少3分鐘。
2、防塵試驗等級所表示的含義(IP0X-IP6X):
2.1、對接近危險部件的防護
IP0X:表示無防護;
IP1X:防止手背接近危險部件,直徑50mm球形試具應與危險部件保持足夠的間隙;
IP2X:防止手指接近危險部件,直徑12mm,長80mm的鉸接試指應與危險部件保持足夠的間隙;
IP3X:防止工具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2.5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IP4X:防止金屬線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1.0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IP5X:防止金屬線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1.0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IP6X:防止金屬線接近危險部件,直徑為1.0mm的試具不能進入殼體內部;
2.2、防止固體異物進入
IP0X:表示無防護;
IP1X:防止直徑不小于50mm的固體異物,直徑50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2X:防止直徑不小于12.5mm的固體異物,直徑12.5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3X:防止直徑不小于2.5mm的固體異物,直徑2.5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4X:防止直徑不小于1.0mm的固體異物,直徑1.0mm球形物體不能完全進入殼體內部;
IP5X:防塵,進入的灰塵量不能影響設備的運行和安全(需要用沙塵箱進行試驗,可以不抽負壓);
IP6X:要求塵密,殼體內部不能有灰塵進入(沙塵箱進行試驗,必須抽負壓,使殼體內外部形成負壓差)。
二、需要進行IP防護等級試驗的產品涵蓋:
戶外機箱、戶外機柜、配電箱、配電柜、控制器、戶外燈具、標識牌、水表、水下攝像機、防水手機、氣象儀器、電力設備、軌道交通、工業巡檢機器人、智能穿戴設備等。
三、IP防護等級試驗執行標準: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 4208-2017,IEC60529:201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 4208-2008,IEC60529:2001
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8部分:淋雨試驗GJB150.8A-2009
軍用計算機通用規范GJB 322A-1998
軍用電子測試設備通用規范GJB 3947A-2009
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外殼防水試驗GJB 4.13-1983
技術偵察裝備通用技術要求第7部分:環境適應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JB 1621.7A-2006
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QC/T 413-2002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4部分:氣候負荷GB/T 28046.4-2011,ISO 16750-4:2006
道路車輛防護等級(IP代碼)電氣設備對外來物、水和接觸的防護ISO 20563:2013
計算機通用規范第4部分:工業應用微型計算機GB/T9813.4-2017
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GB/T 25119-2010,IEC60571:2006
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EN 50155:2017
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第1部分:牽引逆變器技術規范T/CAMET 04002.1-2018
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第2部分:輔助變流器技術規范T/CAMET 04002.2-2018
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第3部分:充電機技術規范T/CAMET 04002.3-2018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基本試驗方法GB/T 7261-2016
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第27部分:產品安全要求GB/T14598.27-2017,IEC 60255-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