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章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本標準等效采用IEC 529(1989)《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72.5kV,借助外殼防護的電氣設備的防護分級。
2 目的
本標準的目的如下:
a. 規定電氣設備下述內容的外殼防護等級:
1)防止人體接近殼內危險部件;
2)防止固體異物進入殼內設備;
3)防止由于水進入殼內對設備造成有害影響;
b. 防護等級的標示;
c. 各防護等級的要求;
d. 按本標準的要求對外殼作驗證試驗。
各類產品引用外殼防護等級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種外殼,留待產品標準決定,對具體的防護等級所采用的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必要時,在有關產品標準中可增加補充要求??稍谟嘘P產品標準中作具體規定的細則見附錄B。
對特殊型式的設備,產品標準可以規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證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標準僅考慮在各方面都符合有關產品標準規定的外殼,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外殼的材料和工藝應保證達到所要求的防護等級。
如果某類設備滿足試驗一般要求而且所選擇的防護等級適用于該設備型式,則本標準也適用于該型式設備的空外殼。
有關機械損壞、銹蝕、腐蝕性溶劑、霉菌、蟲害、太陽輻射、結冰、潮濕(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氣體等外部影響或環境條件對外殼和殼內設備破壞的防護措施以及防止與外殼外部(如風扇)危險運動部件的接觸由有關產品標準規定。
不與外殼連接的隔板以及專門為人身安全設置的阻擋物,不看作外殼的一部分。
3 術語
3.1 外殼 enclosure
能防止設備受到某些外部影響并在各個方向防止直接接觸的設備部件。
注:防止或限制本標準規定的試具進入的隔板、形成孔洞或其它開口的部件,不論它是附在外殼上的還是包覆設備的,都算作外殼的一部分,不使用鑰匙或工具就能移除的部件除外。
3.2 直接接觸 direct contact
人或家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
3.3 防護等級 degree of protection
按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外殼對接近危險部件、防止固體異物進入或水進入所提供的保護程度。
3.4 IP代碼 IP code
表明外殼對人接近危險部件、防止固體異物或水進入的防護等級以及與這些防護有關的附加信息的代碼系統。
3.5 危險部件 hazardous part
接近或接觸時有危險的部件。
3.5.1 危險帶電部件 hazardous live part
受到某些外部影響條件能導致觸電的帶電部件。
3.5.2 危險機械部件 hazardous mechanical part
接觸時有危險的運動部件。光滑旋轉軸除外。
3.6 外殼對接近危險部件的防護 protection provided by an enclosure against access to hazardous parts
外殼對人體接觸危險的低壓帶電部件、接觸危險的機械部件,在外殼內部以小于足夠的間隙接近危險的高壓帶電部件的防護。
注:這種防護可借助于外殼本身,借助于作為外殼一部分的隔板或借助于殼內距離來達到。
3.7 防止接近危險部件的足夠間隙 adequate clearance for protection against access to hazardous parts
能防止試具與危險部件接觸或接近的距離。詳細說明見11.3。
3.8 觸及試具access probe
能方便地模仿人體的一部分或模仿工具或類似物,由人手持著來檢驗距離危險部件是否有足夠間隙的檢驗工具。
3.9 物體試具 object probe
模仿固體異物檢驗其進入外殼的可能性的檢驗工具。
3.10 開口 opening
外殼本身設置的或通過試具施加規定的外力后形成的孔洞或縫隙。
4 標示
4.1 IP代碼的組成及含義
IP代碼由代碼字母IP(國際防護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第一位特征數字、第二位特征數字、附加字母、補充字母組成。
不要求規定特征數字時,該處由字母“X”代替(如果兩個字母都省略則用“XX”表示)。
附加字母和(或)補充字母可省略,不需代替。
當使用一個以上的補充字母時,應按字母順序排列。
當外殼采用不同安裝方式提供不同的防護等級時,制造廠應在相應安裝方式的說明書上表明該防護等級。
外殼的標志方法詳見第9章。
IP代碼的組成見表1。詳細說明見表1所標明的章條。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72.5kV,借助外殼防護的電氣設備的防護分級。
2 目的
本標準的目的如下:
a. 規定電氣設備下述內容的外殼防護等級:
1)防止人體接近殼內危險部件;
2)防止固體異物進入殼內設備;
3)防止由于水進入殼內對設備造成有害影響;
b. 防護等級的標示;
c. 各防護等級的要求;
d. 按本標準的要求對外殼作驗證試驗。
各類產品引用外殼防護等級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種外殼,留待產品標準決定,對具體的防護等級所采用的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必要時,在有關產品標準中可增加補充要求??稍谟嘘P產品標準中作具體規定的細則見附錄B。
對特殊型式的設備,產品標準可以規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證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標準僅考慮在各方面都符合有關產品標準規定的外殼,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外殼的材料和工藝應保證達到所要求的防護等級。
如果某類設備滿足試驗一般要求而且所選擇的防護等級適用于該設備型式,則本標準也適用于該型式設備的空外殼。
有關機械損壞、銹蝕、腐蝕性溶劑、霉菌、蟲害、太陽輻射、結冰、潮濕(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氣體等外部影響或環境條件對外殼和殼內設備破壞的防護措施以及防止與外殼外部(如風扇)危險運動部件的接觸由有關產品標準規定。
不與外殼連接的隔板以及專門為人身安全設置的阻擋物,不看作外殼的一部分。
3 術語
3.1 外殼 enclosure
能防止設備受到某些外部影響并在各個方向防止直接接觸的設備部件。
注:防止或限制本標準規定的試具進入的隔板、形成孔洞或其它開口的部件,不論它是附在外殼上的還是包覆設備的,都算作外殼的一部分,不使用鑰匙或工具就能移除的部件除外。
3.2 直接接觸 direct contact
人或家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
3.3 防護等級 degree of protection
按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外殼對接近危險部件、防止固體異物進入或水進入所提供的保護程度。
3.4 IP代碼 IP code
表明外殼對人接近危險部件、防止固體異物或水進入的防護等級以及與這些防護有關的附加信息的代碼系統。
3.5 危險部件 hazardous part
接近或接觸時有危險的部件。
3.5.1 危險帶電部件 hazardous live part
受到某些外部影響條件能導致觸電的帶電部件。
3.5.2 危險機械部件 hazardous mechanical part
接觸時有危險的運動部件。光滑旋轉軸除外。
3.6 外殼對接近危險部件的防護 protection provided by an enclosure against access to hazardous parts
外殼對人體接觸危險的低壓帶電部件、接觸危險的機械部件,在外殼內部以小于足夠的間隙接近危險的高壓帶電部件的防護。
注:這種防護可借助于外殼本身,借助于作為外殼一部分的隔板或借助于殼內距離來達到。
3.7 防止接近危險部件的足夠間隙 adequate clearance for protection against access to hazardous parts
能防止試具與危險部件接觸或接近的距離。詳細說明見11.3。
3.8 觸及試具access probe
能方便地模仿人體的一部分或模仿工具或類似物,由人手持著來檢驗距離危險部件是否有足夠間隙的檢驗工具。
3.9 物體試具 object probe
模仿固體異物檢驗其進入外殼的可能性的檢驗工具。
3.10 開口 opening
外殼本身設置的或通過試具施加規定的外力后形成的孔洞或縫隙。
4 標示
4.1 IP代碼的組成及含義
IP代碼由代碼字母IP(國際防護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第一位特征數字、第二位特征數字、附加字母、補充字母組成。
不要求規定特征數字時,該處由字母“X”代替(如果兩個字母都省略則用“XX”表示)。
附加字母和(或)補充字母可省略,不需代替。
當使用一個以上的補充字母時,應按字母順序排列。
當外殼采用不同安裝方式提供不同的防護等級時,制造廠應在相應安裝方式的說明書上表明該防護等級。
外殼的標志方法詳見第9章。
IP代碼的組成見表1。詳細說明見表1所標明的章條。
表1 IP代碼的組成及含義
電器設備外殼對外界機械碰撞的防護等級(IK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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