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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93.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shè)備安全試驗
GB 4793.1-2007;IEC 61010-1:2001 ;EN 61010-1:200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shè)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檢測標準進行全面的測試,對產(chǎn)品開展單一故障試驗、標志和文件、輸入試驗、耐壓試驗、機械試驗、接觸電流、保護接地、耐熱試驗等檢驗測試.
測試項目涵蓋如下內(nèi)容:
—基準試驗條件;
—單一故障條件下的試驗;
—標志和文件;
—輸入試驗;
—防電擊;
—防機械危險;
—耐機械沖擊和撞擊;
—防止火焰蔓延;
—溫度限值和耐熱:
—防液體危險;
—聲壓力;
—元器件;
—聯(lián)鎖裝置;
—耐壓試驗;
—接觸電流試驗;
—試驗和測量設(shè)備等。
1、單一故障試驗-檢查設(shè)備及其電路圖通常就可以判斷是否有可能引起危險的和是否應施加的故障件;除非能證明某個特定的故障條件不可能引起危險以外,各項故障試驗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驗證其符合性;設(shè)備應在基準試驗條件的最不利的組合條件下工作,對不同的故障,這些組合條件可以有所不同,在進行每個試驗時候應該記錄這些條件;故障主要包含:保護阻抗失效、保護導體失效、電容器短路、電源變壓器、輸出短路、冷卻失效、加熱裝置故障、電路及零部件失效、聯(lián)鎖失效、電壓選擇器誤操作等;
2、輸入試驗-測量應在設(shè)備處于最大消耗功率狀態(tài)下,在電流達到穩(wěn)定后進行,以避免計入任何起始沖擊電流,忽略瞬態(tài)值;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在每端電壓下測得的輸入電流或輸入功率不得超過額定電壓或額定電壓范圍電流或額定功率10%;
3、標志性耐久試驗-要求的產(chǎn)品標志應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持清晰可辨別,能夠耐受由制造商規(guī)定的清潔劑的影響;銘牌的要求、電源的性質(zhì)、電壓電流的范圍、最大的額定工作W,VA,A等;
4、接觸電流試驗-在電壓超過的情況下,電流或電荷其中任意一個限值不能超過,否則該可以接觸部件為危險部件。
5、保護接地試驗-為了防止絕緣損壞造成設(shè)備外部的非帶電部分帶電,從而危及身體安全而設(shè)置的保護措施。保護接地導線一般為黃色,并具有適當?shù)妮d流能力。
6、耐壓試驗-耐壓主要考核絕緣的可靠性,被試絕緣兩端的有效最短距離,也就是最小阻抗。有效距離可以是空氣間的距離,也可以是其他介質(zhì)間距離。對于固體絕緣,交流試驗和直流試驗是可以任選一種試驗方法的,試驗電壓在5s內(nèi)從0V逐漸升高到規(guī)定值,并保持1分鐘;
7、插頭放電試驗-軟線連接的設(shè)備,其插頭的插銷從內(nèi)部電容器接受電荷,則在斷開電源5s,插銷不應危險帶電。
8、機械試驗-穩(wěn)定性試驗、靜態(tài)試驗、鋼球沖擊試驗、跌落試驗等;
9、溫升試驗-設(shè)備應在基準試驗條件下進行試驗,最高溫度可以通過在基準試驗條件下測量溫升,然后將溫升值加上40℃,或加上最高額定環(huán)境溫度來確定。溫度要保持在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時候進行測量;
10、耐熱試驗-非金屬材料外殼應該能耐受高溫,分為高溫貯存和高溫工作試驗;
CNAS授權(quán)的檢測標準:
GB 4793.1-2007《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shè)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IEC 61010-1:200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shè)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EN 61010-1:200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shè)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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