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章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耐撞擊力的驗證要求
10.2.101.5 耐撞擊力的驗證
10.2.101.5.1 試驗適用于設計工作在環境溫度為40℃~—25℃范圍內的PENDA
試驗應采用一個擺錘式的撞擊試驗器具,它包括一個外徑為9mm,長度至少為1m的管。擺錘沿垂直的弧度擺動。
管子的末端栓有一個質量為2kg的鋼球,將它提到1m的高度后下落,使其撞擊到被試成套設備的表面,所提供的撞擊能量為20J[見圖103a)和103b)]。
以下詳細敘述的兩個試驗中,每個試驗都應包括對成套設備安裝于正常使用位置時所能見到的每一個垂直表面的中心進行一次撞擊。每一次撞擊試驗可以使用不同外殼。
如果外殼是圓柱形的,試驗包括三次撞擊,每次撞擊的位置要有120°的角位移。
試驗1應在成套設備置于10℃~40℃間的周圍空氣溫度中至少12h后,在此溫度間進行。
試驗2應在成套設備置于—25-50℃的溫度中至少12h后,立即在10℃~40℃間的周圍空氣溫度下進行。
試驗結束后,通過驗證核查,防護等級符合8.2.2,且門和閉鎖裝置仍能正常操作;同時通過驗證核查,試驗期間仍保持足夠的電氣間隙,對于帶金屬外殼的成套設備,沒有因為永久或暫時的變形而引起的帶電部件與外殼的接觸,則認為通過了試驗。對于帶絕緣外殼的成套設備,如果滿足了適當的條件,如小的凹痕、表面的小裂紋或外皮剝落這類損害,只要沒有連帶的裂紋損害成套設備的可靠性,則可忽略不計。
10.2.101.5.2 試驗適用于設計工作在嚴寒地區的PENDA(見7.1.1.2)
撞擊試驗應將成套設備置于—50-50℃的環境溫度中至少12h后,在10℃~40℃間的環境溫度下進行,并且每次殼體外表溫度恢復到不高于—40℃的溫度。試驗程序應如下:
試驗1和試驗2是用接地金屬試件以1500N的力施加在外殼上被認為最薄弱的10個部位,施加力的時間為30s。試件應是半徑為100mm±3mm的球體或半球體,表面硬度依據ISO 6506-1為HB160。
試驗1應在空的PENDA-O上進行。
試驗2應在其外殼內的元件具有最小電氣間隙的成套設備上進行。金屬外殼應接地。在撞擊試驗期間,應在相互連接的所有帶電部分與地之間施加GB/T 7251.1-2013的10.9.2.2規定的交流電壓。
試驗3應在空外殼上進行,并使用本部分10.2.101.5.1中描述的撞擊試驗的器具,此鋼球的質量大約為15kg。將此撞擊體提高到大約1m處后使其下落撞擊被試的成套設備表面,以提供150J的撞擊能量[見圖103a)和103b)]。
試驗應包括對成套設備處于正常使用位置時所能見到的每一個垂直表面的中心部位進行一次撞擊。每次試驗撞擊可使用不同的外殼。
如果外殼是圓柱形的,試驗包括三次撞擊,每次撞擊的位置要有120°的角位移。
試驗后,通過驗證核查,仍能保持8.2.2中規定的防護等級,門和閉鎖裝置仍能正常操作,則認為通過了試驗1。
通過驗證核查,沒出現擊穿或閃絡現象,則認為通過了試驗2。
試驗后,通過驗證核查,防護等級仍至少為IP3X,則認為通過了試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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